通知公告
陕西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《陕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》之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图解
发布日期:2024-10-14 信息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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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》,陕西省发改委、财政厅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工作要求,报经省政府批准颁布《陕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》。公司特将方案中个人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行单独整理解读,请各单位积极采用文件传阅、电子屏展示等多种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此项政策,引导广大员工用好政策红利。现将个人消费品以旧换新具体政策通知如下:
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在陕西省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的,补贴2万元;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补贴1.5万元。
补贴方式:个人(ren)消费(fei)者(zhe)在(zai)2025年(nian)1月(yue)10日前,通(tong)过(guo)登录全国(guo)汽车(che)流(liu)通(tong)信息管(guan)理(li)系统(tong)网站(zhan)或“汽车(che)以旧换新(xin)”小程序提交补贴申(shen)请,经审核通(tong)过(guo)后(hou),补贴资(zi)金(jin)直接拨付至申(shen)请人(ren)提供的银行账户。
2.开展汽(qi)车置换更新。
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转让(不含变更登记)本人名下乘用车,并在陕西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,按照购车发票金额,3万元至10万元(不含)的补贴10000元,10万元至20万元(不含)的补贴12000元,20万元以上的补贴15000元;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陕西省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按照购车发票金额,3万元至10万元(不含)的补贴8000元,10万元至20万元(不含)的补贴10000元,20万元以上的补贴12000元。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,转让车辆所有人与新购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人,购买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补贴,不能同时享受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。补贴方式: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月10日前,通过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,经审核通过后,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账户。
3.促进家电以旧换新。
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,在陕西省范围内,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空调、电视机、冰箱(含冰柜)、洗衣机、吸油烟机、家用灶具、热水器(含壁挂炉)、电脑,给予一定补贴。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,按照销售价格的20%给予补贴;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,按照销售价格15%给予补贴。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,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。
补贴方式:依托云闪付平台进行消费者资格认证后,发放消费折扣券,消费者可通过实体门店和电商平台购买,采取领券立减方式补贴,收货地址应在陕西省境内。
4.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。
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,在陕西省范围内,报废老旧电动车(蓄电池、充电器等车辆主要配件完整),并购买电动自行车,实施分档补贴。1500元(不含)以下补贴300元,1500元以上补贴500元。新购电动自行车必须是符合国家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强制性标准的两轮自行车。
补贴方式:个人消费者将旧电动车送至参与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,由销售门店收旧折价。消费者在销售门店选购新车并现场通过支付宝享受补贴立减支付。
5.支持家装厨卫焕新。
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,在陕西省范围内,购买智能洗地机(吸尘器)、扫地机器人、智能马桶(盖)、智能门锁4类智能家居产品;烹饪机、洗碗机、消毒柜、净(软)水器、厨房垃圾处理机、太阳能热水器、生物质炉具7类厨卫产品;家具、卫浴、老年人护理床、轮椅(助行器)、安全监控装置、自动感应灯具、闪光振动门铃7类旧房装修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,按照销售价格20%给予补贴,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。
补贴方式:依托支付宝平台分批次发放消费折扣券,消费者可通过实体门店和电商平台购买,采取领券立减方式补贴,收货地址应在陕西省境内。
另全省各地市还推出不同类型、不同标准的政府消费券,内容涵盖餐饮、文旅、百货零售、家具家电等,部分类型的消费可以叠加使用。
请有意愿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员工通过登录云闪付“陕西消费券”页面或云闪付、微信、支付宝、抖音搜索“汽车以旧换新”小程序查询并进行领券操作。